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市[2005]307号
关于增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是国际上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培育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既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当前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实行“代建制”的需要。从2003年开始,根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我委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并确定了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蔷薇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比项目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5家试点单位及中银大厦、航遥大厦、天安门观礼台翻修工程等一批试点项目。两年多来的试点工作证明,实行工程项目管理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工期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如作为我市第一批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项目之一的天安门观礼台翻修工程以及航遥大厦项目,在工程投资、工期进度等方面均得到了有效控制,其中,航遥大厦项目主体结构获得了结构长城杯。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2004年,建设部以及我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号)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241号), 对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业务范围、相应条件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促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在企业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我委决定增加38家实力强、业绩突出、信誉好、多资质的企业为试点单位。今后,我委将对这43家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情况进行追踪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同时,也鼓励其他企业在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内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附件:43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点单位名单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